◎ 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
發布者:
黃雅莉
發布時間:
2025-07-14
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
教育部辦理114學年度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」共同供應契約(招標案號:LP5-114026),已由「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,旨揭契約相關內容可參考附件。
前揭契約有效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,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452元(一年期),未滿一年之計費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。
保障對象:教育部所轄之各公、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(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)。
履約期限:自114年08月01日00時至115年07月31日24時止。
保險期間:可投保1年期、11個月、10個月、9個月、8個月、7個月、6個月、5個月、4個月、3個月、2個月、1個月、1日。
保費:本案保險費不分實習生個人職業職別,以一年期為保費計算標的,惟未滿一年者,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年繳短期費率表(如下表)換算投保保費:
期間 |
按全年保險費百分比 |
一日 |
5 |
一日以上至一個月者 |
15 |
一個月以上至二個月者 |
25 |
二個月以上至三個月者 |
35 |
三個月以上至四個月者 |
45 |
四個月以上至五個月者 |
55 |
五個月以上至六個月者 |
65 |
六個月以上至七個月者 |
75 |
七個月以上至八個月者 |
80 |
八個月以上至九個月者 |
85 |
九個月以上至十個月者 |
90 |
十個月以上至十一個月者 |
95 |
十一個月以上至十二個月者 |
100 |
✿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,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(聯絡人:李先生,電話:(02)2507-53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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