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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

發布者: 黃雅莉
發布時間: 2023-11-09

教育部辦理112學年度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」共同供應契約(招標案號:LP5-112023),已由「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,可參考附件。

保障範圍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。(承保24小時)如:天災、交通意外等事故(酒後駕車、自殺不予理賠)。

保障對象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、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(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)。

投保人數中途加退保投保人數,沒有人數限制1個人也可以加保(或退保)。

加退保時間:隨時可以上網辦理加退保作業。

履約期限112080100 113073124時止。

保險期間可投保一年、11個月、10個月、9個月、8個月、7個月、6個月、5個月、4個月、3個月、2個月、1個月、1日(超過1日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)

保險期間加保保費收取計算方式

其餘事項可參考新光人壽112年度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團體意外險名冊加(退)保作業系統(https://college.ice.com.tw)

或洽洪先生(07)3327259 分機24【詳參112年「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團體保險」簡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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